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们对于什么是小说的认识应该感谢我们的阅读。在经历了没有书籍的“文革”时代后,我们突然面对蜂拥而来的文学作品,中国的古典小说和现代小说、西方十九世纪小说和二十世纪小说同时来到,我们在眼花缭乱里开始自己的阅读经历。我们这些先锋小说作者身处各地,此前并不相识,却是不约而同选择了阅读西方小说,这是因为比起中国古典和现代小说来,西方小说数量上更多,叙述形式上更加丰富多彩。
我们同时阅读托尔斯泰和卡夫卡他们,也就同时在阅读形形色色的小说了。我们的阅读里没有文学史,我们没有兴趣去了解那些作家的年龄和写作背景,我们只是阅读作品,什么叙述形式的作品都读。当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就知道什么叙述形式的小说都可以去写。
当时主流的文学观念很难接受我们小说中明显的现代主义倾向,持有这样观念的作家和批评家认为托尔斯泰和巴尔扎克这些十九世纪作家的批判现实主义才是我们的文学传统。卡夫卡、普鲁斯特、乔伊斯、福克纳、马尔克斯他们,还有象征主义、表现主义和荒诞派等都是外国的。我们感到奇怪,难道托尔斯泰和巴尔扎克他们不是外国的?
当时的文学观念很像华东师范大学深夜紧锁的铁栅栏门,我们这些《收获》的先锋文学作者饥肠辘辘的时候不会因为铁栅栏门关闭而放弃出去寻找食物,翻越铁栅栏门是不讲规矩的行为,就像我们的写作不讲当时的文学规矩一样。二十多年后的现在,华东师范大学不会在夜深时紧锁大门,可以二十四小时进出。卡夫卡、普鲁斯特、乔伊斯、福克纳、马尔克斯他们与托尔斯泰、巴尔扎克他们一样,现在也成为了我们的文学传统。
巴金很好地走了
巴金去世的消息传来,我先是吃了一惊,因为事先没有得到任何迹象,然后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拿出手机,犹豫了一分钟,还是没有给李小林打电话,我想她现在可能不接听电话了。
我第一次读到巴金的作品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粉碎“四人帮”以后,很多中国现代文学作品和外国文学作品重新出版,当时的出版是求大于供,我所在的海盐县新华书店进的书不多,我是一早去书店门口排队领书票,领到书票以后才能买书,而且每张书票只能买两册书。我买了巴金的《家》,为什么?我少年时期曾经在电影的连环画上读过《家》,读完后我伤心了很长时间。当我读完真正的《家》以后,我再一次感动了。这部作品不仅写下了家庭中成员的个人命运,同时也写下了那个动荡时代的命运。这是我第一次注意到一部作品和一个时代的关系。
后来我自己写小说了,我也写下了几个家庭的故事。今天回想起来,我觉得这是巴金对我的影响,也是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对我的影响。中国有着漫长的封建制社会,中国人在这样的社会体制里是没有个人空间的,其个人空间只能在自己的家庭中表达出来。巴金的《家》揭示了过去时代中国人的生存方式。
我从未见过巴金,其实我是有机会的,我只要对李小林说:我想见见巴金。李小林肯定会带我去她家,可是我一直不好意思说,从八十年代一直到九十年代,我每次去上海,都有这样的愿望,可是一直没有说。后来巴金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以后,我就更不能向李小林提这样的要求了。
李小林曾经说起过她父亲的一些事,比如最早让李小林阅读的外国文学是大仲马的作品,中国文学是《封神演义》。李小林还说到她小时候学钢琴的事,她母亲逼她练习,她不愿意的时候就哭,这时候巴金就会默默地坐在女儿的身边。阅读巴金的作品,尤其是《随想录》,会觉得他是一个在精神上勇敢的人,也会觉得他是一个在生活中温和的人。
今天晚上,巴金离开了我们。我觉得在难受之后,还是应该感到欣慰,因为巴金该做的都做了,该留下的都留下了。想想鲁迅吧,他没有写完自己人生的小说就走了;巴金是写完了自己人生的小说才走的,而且是修改定稿以后才走的。我时常觉得《随想录》就是巴金对自己思想和生活最好的修改。所以我要说:
“巴金很好地走了。”
我的文学白日梦
我刚刚开始喜欢文学时,正在宁波第二医院口腔科进修,有位同屋的进修医生知道我喜欢文学,而且准备写作,他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我,他从前也是文学爱好者,也做过文学白日梦,他劝我不要胡思乱想去喜欢什么文学了,他说:“我的昨天就是你的今天。”我当时回答他:“我的明天不是你的今天。”那是一九八○年,我二十岁。
我九三年开始用电脑写作,已经是386时代了。前面用手写了十年,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上都起了厚厚的茧,曾经骄傲过,后来认识了王蒙,看到他手指上的茧像黄豆一样隆起,十分钦佩,以后不敢再骄傲了。九三年到现在已经十二年了,打这些字时仔细摸了一下自己右手的食、中二指,茧没了。王蒙286时代就用电脑写作了,比我早几年,不过我敢确定他手指上的茧仍在,那是大半辈子的功力。我的才十年,那茧连老都称不上。
我从短篇小说开始,写到中篇,再写到长篇,是当时中国的文学环境决定的,当时中国可以说是没有文学出版,起码是出版不重要,当时的写作主要是为了在文学杂志上发表。现在我更愿意写长篇小说了,我觉得写短篇小说是一份工作,几天或者一两个星期完成,故事语言完全在自己的控制之中,不会出现什么意外。写长篇小说就完全不一样了,一年甚至几年都不能完成,作家在写作的时候,笔下人物的生活和情感出现变化时,他自己的情感和生活可能也在变化,所以事先的构想在写作的过程中会被突然抛弃,另外的新构想出现了,写长篇小说就和生活一样,充满了意外和不确定。我喜欢生活,不喜欢工作,所以我更喜欢写作长篇小说。
十多年前我刚刚发表《活着》时,有些朋友很吃惊,因为我出乎他们意料,一个他们眼中的先锋作家突然写下一部传统意义上的小说,他们很不理解。当时我用一句话回答他们:“没有一个作家会为一个流派写作。”现在十多年过去了,我越来越清楚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作家。我只能用大致的方式说,我觉得作家在叙述上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作家通过几年的写作,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成熟的叙述系统,以后的写作就是一种风格的叙述不断延伸,哪怕是不同的题材,也都会纳入到这个系统之中。第二类作家是建立了成熟的叙述系统之后,马上就会发现自己最拿手的叙述方式不能适应新题材的处理,这样他们就必须去寻找最适合表达这个新题材的叙述方式,这样的作家其叙述风格总是会出现变化。我是第二类的作家。 二十年前我刚刚写下《十八岁出门远行》时,以为找到了自己一生的叙述方式。可是到了《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我的叙述方式完全变了,当时我以为自己还会用这样的方式写下几部小说。没有想到写出来的是《兄弟》,尤其是下部,熟悉我以前作品的读者一下子找不到我从前的叙述气息。说实话,《兄弟》之后,我不知道下一部长篇小说是什么模样,我现在的写作原则是:当某一个题材让我充分激动起来,并且让我具有了持久写下去的欲望时,我首先要做的是尽快找到最适合这个题材的叙述方式,同时要努力忘掉自己过去写作中已经娴熟的叙述方式,因为它们会干扰我寻找最适合的叙述方式。我坚信不同的题材应该有不同的表达方式,所以我的叙述风格总会出现变化。我深感幸运的是,总是有人理解我的不断变化。有读者说:“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先放下以往的余华,为什么我们不可以从《兄弟》本身来阅读,试图了解到作者到底通过这样的一本书告诉我们什么?”
荒诞是什么
他是omega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他是omega-为什么不早睡-小说旗免费提供他是omega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下载客户端,查看完整作品简介。...
丁昭,卑微社畜,对接客户堪比伺候祖宗,被同事背后吐槽周身软骨。 跳槽去新公司,上司程诺文修无情道,靠实力做大业务,再刁钻的甲方都敬他三分。 被虐多次的丁昭痛定思痛,决心与程诺文双修,跟其攻城掠地,做铁打铜制的新版本。 名利场光鲜,待久易产生错觉,仿佛他再伸伸手,就能将发光源抓进手心。 错觉害人,同居大半年,他当程诺文是神,程诺文当他狗保姆,免费陪床那种。 册呢,男同去死啊。 * 丁昭搬走后,程诺文回归单身生活,以为一切都将很快复原。 现实:狗发疯,他失眠。 做了一整夜deck,程诺文分析得出,他大概是喜欢丁昭。 但对方早已脱胎换骨,脖子硬,腰板直,敢在公司和自己正面对刚,没半点过去唯唯诺诺的好欺负模样。 天道好轮回,想重新追人,不舔不行。 程诺文:在吗? 丁昭:?我下班了。 程诺文:好,晚上接你吃饭? 丁昭:和新crush约会,没空哈。 * 魔王属性攻x前怂后倔受 年上,职场养成,办公室恋爱,有篇幅很少的副CP 人无完人很多缺陷,涉及广告行业,背景魔都细节魔改,请勿当真 请看置顶避雷!谢谢!...
脱下厚重而华丽的王冠与礼服,他便与他相逢于乐园了。 一句话简介 阿贵与小梅的乡村爱情故事——by垂直居中君 洋气一点的版本就是:机器人阿贵与小梅的异界乡村爱情故事 黑暗中抬着自己的身体前行的阿贵与小梅by银酒...
撕下温柔伪装的伪沉稳爹系攻x被拒绝后心灰意冷的受 老房子着火式追妻 慕稚十八岁起被寄养在廖松琴家里,二十一岁的他和相亲对象见完面,坐上廖松琴沉着脸为他拉开的副驾。 男人替他系上安全带,沉冷的气息笼过来,“为什么相亲?” 慕稚张了张口,没能说出话—— 因为你不和我恋爱。 二十岁的慕稚借着酒劲吻了廖松琴,从此再也不敢靠近他。 “因为我想谈恋爱。” 廖松琴没说话,直到这日,除夕落满残红的雪地里慕稚跌坐着,撕下温柔伪装的男人握着他的脚踝: “不要见他,阿稚。” 廖松琴亲手把慕稚推开,又在他相亲后嫉妒到发狂,冷淡的皮相下掩着想要把对方揉碎的欲望,只敢在他入睡后把假面挣破。 廖松琴知道,只要他伸手慕稚就挣不开他。 廖松琴x慕稚 年上六岁年龄差,(受)单箭头—不敢有箭头—(攻)单箭头—双向暗恋 酸甜口,轻微睡眠剧情 慕稚年少结的涩果终于在冬日开出花。 我无谓地迷恋你,是你赋予它意义。...
憨傻老实人x温柔人妻+薄情冰山=? 春生在二十岁生日那天捡到了一个男人。 男人让孤独的春生尝到温情,哄得春生满心满眼都是他,甚至悄悄希望男人可以永远留在他的家中。 可是两日后,春生的家门口来了很多的车和人,他们称呼男人为魏先生。 温柔的男人在那一天清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春生也终于知道了他的名字,他叫魏庭之。 春生在冰冷陌生的男人面前如蝼蚁卑微怯弱,连希冀他能变回熟悉的模样也成了不敢许的愿望。 当春生被诬陷偷窃,在众目睽睽之下受尽欺侮,冷眼旁观一切的魏庭之让春生心灰意冷,希冀彻底破灭。 春生决心回家,他趁着魏庭之外出时离开。他没有钱可以坐车,于是硬生生走了一个白天,回到熟悉的巷子,春生满心以为自己可以回到从前的日子,不曾想竟在家门外看见出离愤怒的人。 他的擅自离开彻底激怒了魏庭之,他又一次被带回了魏家。 这次陌生冰冷,对他特别不好的魏庭之在他回到魏家的当晚竟又变回了他最熟悉的模样。...